
先把结论说清楚:
算,但分等级。
《民法典》第 1091 条:有下列情形导致离婚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重婚
与他人同居(长期、稳定共同生活)
家暴
虐待遗弃
有其他重大过错(含严重出轨、长期婚外情、出轨 + 转移财产等)
偶尔出轨 / 一夜情:实务中一般认定为过错,但偏轻,主要影响 “倾斜分割”,赔偿不高。
长期同居 / 重婚 / 出轨 + 大额转给小三:属于重大过错,对财产分割和赔偿影响明显更大。
不能。法律没有 “出轨 = 净身出户” 的规定。
关键点:
《民法典》从未写 “过错方不分财产”。
原则:共同财产先协商;协商不成,法院按 “照顾子女、女方、无过错方” 倾斜分割。
倾斜幅度:一般无过错方多分 10%–30%,很难做到 100% 不分给对方。
唯一能做到 “净身出户” 的情况:对方自愿在离婚协议里写:放弃全部夫妻共同财产,并且办理离婚登记,才有效。
财产倾斜分割:你多拿,他少拿(例如你 60%–70%,他 30%–40%)。
离婚损害赔偿(精神 + 物质):
普通出轨:几万左右
同居 / 重婚 / 长期出轨:几万到十几万(看地区、情节、收入)
追回转给小三的钱 / 房 / 车:婚内擅自把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,可起诉全部追回。
隐匿 / 转移财产:如果他为了出轨而藏钱、转钱、造假债,按《民法典》1092 条,这部分他可以少分或不分(这才是法律上最接近 “净身出户” 的情形)。
出轨 = 法定过错,可以多分财产、要赔偿、追回给小三的钱。
出轨≠强制净身出户,法院不会因为出轨就判对方一分钱没有。
想让他少分到接近净身:重点抓他隐匿、转移、挥霍共同财产 + 造假债,这是 1092 条的硬伤。
如果你愿意,我可以帮你列一份:“出轨 + 隐匿财产” 证据清单 + 离婚时具体怎么主张、能争取到多大比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