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先讲结论:婚内用共同财产出资、由他人代持的股权,本质是夫妻共同财产;对方说 “代持”,必须拿出完整证据链,否则直接按隐匿财产处理,你可分一半以上。
下面分三块:怎么查(挖线索 + 申请调证)→ 怎么辨真假代持 → 怎么分(确权 + 分割 + 追责)。
查公司工商内档:股东是谁、什么时候变更、有没有代持协议备案。
重点盯:股东是小三、父母、兄弟姐妹、铁杆朋友、员工。
查股权变更时间:离婚前半年~1 年突然转到亲友名下 =高度可疑。
申请法院调:老公近 3-5 年银行卡、公司对公账户、代持人账户流水。
重点看:
出资款是不是从老公个人账户 / 夫妻共同账户转出?
代持人有没有真实出资能力(比如借你老公几百万,但自己没资产)?
分红是不是先到代持人账户,再转回老公 / 小三?
有没有循环转账(老公→代持人→老公)做假流水?
查股东会决议、合同签字、报销单、银行 U 盾、公章保管记录。
看:是不是老公签字、决策、收款、管公章,代持人只是挂名?
查微信 / 邮件 / 录音:老公和代持人聊天,承认 “股权是我的,你只是代持”。
要求对方拿出原始代持协议(复印件不算)。
查:签订时间(离婚前补签 = 假)、笔迹 / 印章形成时间(可申请司法鉴定)、有没有约定分红归属、谁行使股东权利。
亲属间代持(父母 / 子女):法院审查更严,必须有完整流水 + 经营证据,否则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离婚前突然转让、无偿过户、低价转给亲友。
代持人不参与经营、不领工资、不分红、不知道公司业务。
老公长期控制公司、拿分红、报销私人开支。
早有书面代持协议(婚姻矛盾前签订,非事后补签)。
出资款完全来自代持人(非夫妻共同财产,流水清晰)。
代持人实际行使股东权利(参与经营、决策、分红、签字)。
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,登记在亲友 / 小三名下。
无书面协议 / 事后补签 / 协议漏洞百出。
老公实际控制公司、拿分红、做决策,代持人只是挂名。
离婚前突击转让、补协议、做假流水。
法院口径: 不能口头说代持,必须完整证据链;缺一项,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对方构成隐匿财产。
向法院起诉:确认老公是公司实际股东,代持人为名义股东。
证据:出资流水、经营控制证据、分红记录、聊天录音、代持协议(如有)。
胜诉后:法院判决老公享有对应股权,可强制执行过户。
他留公司,给你折价:按净资产 + 未分配利润 + 商誉评估,补偿你 50% 以上。
你要股权,变更登记:法院判股权归你(或按比例分),代持人配合过户。
对方恶意转移(转给小三 / 亲友):转让无效,追回股权;对方少分 / 不分财产 + 赔偿。
依据《民法典》1092 条:隐匿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少分或不分。
情节严重:涉嫌虚假诉讼罪、妨害作证罪,可移送公安,最高判 7 年。
你可额外主张精神损害赔偿(出轨 + 转移财产)。
工商:营业执照、内档、股权变更记录、股东名册。
流水:老公银行卡、公司对公、代持人账户 3-5 年流水。
经营:股东会决议、合同、签字文件、报销单、公章记录。
沟通:微信 / 短信 / 邮件 / 录音(承认代持、控制公司、拿分红)。
代持协议:原件、签订时间、笔迹鉴定申请。
异常:离婚前转让记录、无偿过户、低价交易。
